时间:2020-08-04
关于第40027705号“圣佛利”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52968号
申请人:太阳谷大米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铸成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40027705号“圣佛利”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目前尚无充分理由认定申请商标的申请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所禁止之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刘辰
李钊
郑婷
2020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