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6237307 - 商评字[2020]第0000124659号 - 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北京卡酷传媒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05

     

    关于第6237307号“卡酷 KAKU”商标

    撤销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24659号

       

      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北京卡酷传媒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被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6237307号“卡酷 KAKU”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19]第W006830号决定,于2019年05月30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决定认为,北京卡酷传媒有限公司在指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交其使用第6237307号第9类“卡酷KAKU”商标的证据材料。我局决定:撤销第6237307号第9类“卡酷KAKU”商标。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于三年指定期间内在复审商品上对复审商标进行了有效使用。申请人请求维持复审商标注册。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申请人官网中所列申请人获奖信息;
      2、申请人子公司工商信息及互联网产品业务介绍;
      3、人民网关于北京卡酷传媒有限公司《隐匿城》项目的报道;
      4、2015年7月9日签订的《二秃子!不许笑》图书出版发行合作合同;
      5、网络信息传播权实施许可合同;
      6、2015年7月3日签订的《二秃子!不许笑之三国笑传》图书出版发行服务合同及图书照片;
      7、2017年5月签订的印刷品委托制作合同;
      8、2016年唐山世园会活动承办协议书及相关照片;
      9、2017年5月人偶服装订制合同;
      10、2016年6月卡酷贴纸书出版合同及贴纸原件;
      11、2016年的定制委托合同;
      12、2017年6月28日人民网对“卡酷嘉年华将举办 北京电视台:TV+产业链思维”的报道;
      13、2017年北京卡酷动漫及IP授权展;
      14、T恤、图书、笔记本、手提袋实物。
      被申请人在我局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所有人为本案申请人,该商标于2007年8月23日申请注册,于2010年3月28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9类“复印机(光电、静电、热)”等商品上,专用期限至2020年3月27日,截至本案审理时,该商标处于商标宽展期中。
      以上有商标档案在案予以佐证。
      我局认为,本案中,三年指定期间处于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2013年《商标法》)施行期间,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本案的实体问题应适用2013年《商标法》,相关程序问题仍适用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2019年《商标法》)。
      本案的焦点问题可归纳为:申请人在2015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7日期间是否在“复印机(光电、静电、热)”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对复审商标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
      商标的使用是指商标的商业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该规定的目的在于促使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进行使用,发挥其商标功能,避免商标资源的闲置及浪费。因此,只要在指定期间将商标用作商品或服务的标识,发挥了商标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在商标权利人的控制下对商标进行了公开、真实的使用,即可认定该商标已经使用。反之,若无直接证据显示复审商标于指定期间内实际进入了商品流通领域,发挥了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则不宜认定该商标实际进行了使用。
      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证据1至14中所涉及的是“动画片、动漫游戏、漫画图书、T恤、笔记本、手提袋、贴纸、卡通玩偶、人偶服装、动漫展、亲子活动”等商品或者服务,均非本案复审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故,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于指定期间内在“复印机(光电、静电、热)”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对复审商标进行了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
      依照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予以撤销。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王靖
    孙萍
    张静

    2020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