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5
关于第38403984号“New Pastoralism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23972号
申请人:北京东方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嘉宏智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8403984号“New Pastoralism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引证的第5317966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的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19年4月13日,该引证商标期满其权利人未申请续展,现已无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二未经续展已无效,故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申请商标与驳回引证的第21721379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在整体构成、呼叫等方面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李世恒
张丁萍
李淑维
2020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