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5
关于第37924184号“斯科朗 SKERLLAN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22946号
申请人:山东好买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标库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924184号“斯科朗 SKERLLA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1584743号图形商标、第13825256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在构成要素、认读上差异显著,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杨丰璟
张书建
刘洋
2020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