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运冠体育 YUN GUAN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5

     

    关于第37284927号“运冠体育 YUN GUAN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24895号

       

      申请人:上海运冠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东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284927号“运冠体育 YUN GUA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8590099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文字内容、含义以及外观上未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请求核准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及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陈思
    张学军
    孙向琪

    2020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