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0242690 - 商评字[2020]第0000122326号 - 申请人:北京怡口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05

     

    关于第30242690号“尚品”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22326号

       

      申请人:北京怡口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睿智点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0242690号“尚品”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第14574904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被我局撤销复审决定维持在液压循环用传动液、脱模制剂商品上的注册,第27237936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已被我局复审决定核准在纸浆、工业用淀粉商品上的注册。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全部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液压循环用传动液、脱模制剂商品、引证商标三核定使用的纸浆、工业用淀粉商品、引证商标二核定使用的商品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王威
    胡钊铭
    曲红阳

    2020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