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_商标局_“金螳螂JINTANGLANG”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时间:2020-08-05

     

    关于第9889586号“金螳螂JINTANGLANG”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21074号

       

      申请人: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品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义乌市锦尚工艺品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9年04月25日对第9889586号“金螳螂JINTANGLANG”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商标局于2017年05月17日作出的商标撤三字【2019】第W062457号《关于第9889586号第28类“金螳螂”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予以撤销,撤销公告刊登于第1692期《商标公告》,该决定已生效。
      我局认为:鉴于争议商标已被撤销,本案审理基础已不存在。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高亚晶

    2020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