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7539326 - 商评字[2020]第0000118678号 - 申请人:广东蒲阳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06

     

    关于第37539326号“蒲阳基础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8678号

       

      申请人:广东蒲阳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东莞市领航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539326号“蒲阳基础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为图文组合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2676675号“定达劳务及图”商标、第22479794号“智达世通及图”商标、第28595744号“ZHOUHONG及图”商标、第7445903号“宏旺建设及图”商标、第9079979号“SUZHOUGUANGSHA及图”商标、第8499952号图形商标、第9135400号图形商标、第13044140号“滨杰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八)在文字构成、呼叫、构图、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尚可区分,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八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李泽然
    孙萍
    康陆军

    2020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