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6
关于第33321105号“亿邦健康 YBHEALTH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9]第0000259619号重审第0000002317号
申请人:河北亿邦易护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浩天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19]第0000259619号《关于第33321105号“亿邦健康 YBHEALTH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0)京73行初949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诉决定,并责令我局重新作出决定。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我局依法重新组成合议组进行了审理。
法院判决认为,第5830210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已转让至原告名下,并对本案审理结果产生影响,诉争商标注册的权利障碍已发生变化,本院据此撤销被诉决定。
根据法院判决,我局认为,申请商标与第18947104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在呼叫、构成要素等方面有所区别,申请商标与上述商标并存,不易使消费者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引证商标二已不构成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姚晓东
何旭卓
赵辉
2020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