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7829072 - 商评字[2020]第0000112714号 - 申请人:黄壮志

时间:2020-08-06

     

    关于第37829072号“缘笙泰 YUANSHENGTAI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2714号

       

      申请人:黄壮志
      委托代理人:北京华企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829072号“缘笙泰 YUANSHENGTAI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0318118号“SAN HUI及图”商标、第12083053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在构成要素、整体外观等方面不同,共存于类似商品上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故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商标档案信息等。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在元素组成、呼叫等方面不同,上述商标即使共同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通常也不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故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应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侯明洋
    苑雪梅
    洪强

    2020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