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6
关于第35662515号“AUTO HEATING Sport
Man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6789号
申请人:湖北运动人杯壶制造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河北龙标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662515号“AUTO HEATING Sport Ma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0346226号“超人及图”商标、第14173974号图形商标、第10919139号“AKKO STAR及图”商标、第6911596号“chao ren及图”商标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闫洁
王超
黄许丽
2020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