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KUBO”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6

     

    关于国际注册第1196781号“TAKUBO”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5691号

       

      申请人:TAKUBO INDUSTRIAL CO.,LTD.
      委托代理人: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196781号“TAKUBO”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查明:第11570513号商标已转让至申请人名下,其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6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王威
    胡钊铭
    曲红阳

    2020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