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小学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7

     

    关于第36814396号“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小学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4991号

       

      申请人: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小学
      委托代理人:北京国凯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814396号“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小学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7716842号“西westyle”商标、第13912003号“上下鋪TAGCHNART及图”商标、第19469857A号“西及图”商标在含义、呼叫、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存在区别,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牛三毛
    张悦
    尤宏岩

    2020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