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YLEX”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7

     

    关于国际注册第1484663号“TAYLEX”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4483号

       

      申请人:TAYLOR-LISTUG,INC.
      委托代理人:北京允天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84663号“TAYLEX”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23907572号“TAYLER”商标经异议程序不予注册,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15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独任审查员:刘 青

    2020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