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_“SIM”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时间:2020-08-07

     

    关于第4345998号“SIM”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2202号

       

      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高国庆
      被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司米厨柜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黄金智慧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4345998号“SIM”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19]第W014405号决定,于2019年07月09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争议商标因期满未续展丧失商标专用权已满一年,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的权利障碍。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宋岳茹

    2020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