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好運 香港味道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7

     

    关于第33153495号“添好運 香港味道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4846号

       

      申请人:添好运私人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神州汉坤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3153495号“添好運 香港味道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第11119934号“添好運TIANHAOYUN”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我局撤销,该撤销决定已生效,撤销公告分别刊登在第1675期《商标公告》上,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中虽含文字“香港”,但非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与其他文字和图形组合在一起,整体具有强于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的其他含义。且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对“香港”文字的专用权,故申请商标未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郭昱

    2020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