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案,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时间:2012-08-20

              加多宝与王老吉的战争还没平静,关于“国酒”商标的争议又来了,真是风云骤变,水无常形,事无常态。如今茅台真是站在风浪尖口,已经成为众矢之指了。
       
        近日,时代周报记者就第三份协议的信息向广药集团求证,王老吉商标新闻发言人倪依东则向记者指出,加多宝所出示的合同是两份补充协议的附属备案合同,用于工商备案。两份补充协议已经被裁定无效,因此附属备案合同亦同样无效。另外,在仲裁过程中,加多宝方面已经作为证据出示过该份附属备案合同,在此基础上,仲裁庭作出了裁定结果。仲裁属于终局裁定,一旦作出就立即生效,因此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从2010年5月2日起,加多宝所生产的带王老吉字样的凉茶皆侵犯广药集团权利。目前,广药集团已全面启动维权行动。

        然而,王老吉商标案还没平息,关于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初审成功又来了一波风浪。甚至有专家质疑,用“国酒茅台”与“国窑”比较是有偷换概念之嫌。
     
       
      因贵州省副省长蒙启良对称国字号商标早有先例,国窖1573同属于酒类品牌"与茅台申报"国酒"商标等同类比和攀比,但这显然是在偷换概念,白酒著名营销专家肖竹青昨天表示,“国酒”是国家信用背书,代表一种荣誉;而“国窖1573”只是代表窖池历史久远,并没有任何绑架国家信用背书的联想。

      “"国窖"与质量无关,"酒"是一个商品种类,而"窖"不是商品种类”,著名白酒专家铁犁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这看似相似,实则差异太大。作为地方干部,为了当地经济发展说这样话,虽然能理解,但是显然违背了行业客观公正的原则。

      “我建议此时四川省应该有一位副省长站出来帮国窖1573做出相应解释。”肖竹青甚至这样表示。
        
         坑爹的“国”字商标,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浪还比一浪高。搞得风云变色,天下大乱的样子。但无论是怎么的争论,还是国家说了算。所以得也的结论就是--不关不喝酒的事,让他们扯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