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PE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7

     

    关于第30393631号“HOPE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1763号

       

      申请人:安徽呵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合肥律信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0393631号“HOP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2类国际注册第1402587号商标经我局审理作出商评字[2019]第0000278494号驳回复审决定书,决定予以驳回,该驳回复审决定现已生效,该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高源

    2020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