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7
关于第27310739号“露安适”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9479号
申请人:卡森普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中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27310739号“露安适”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5046386号商标、第26457047号商标均已在我局异议程序中不予核准注册,现决定均已生效,上述商标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6653113号商标的注册申请已被我局驳回,现驳回决定已生效,该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赵丽红
2020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