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7382147 - 商评字[2020]第0000112121号 - 申请人:刘志文

时间:2020-08-07

     

    关于第37382147号“憨子HANZI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2121号

       

      申请人:刘志文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382147号“憨子HANZI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憨子HANZI及图”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7705425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7524638号“驴掌柜 LVZHANGGUI.COM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8023301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20159728号“快乐小驴 HAPPY LITTLE DONKEY”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别,申请商标显著识别的图形部分与引证商标一、三所指事物不同,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四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培训等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方莉园
    姚旭祺
    邵燕波

    2020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