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7
关于第35661275号“京畿福地 乐享河北”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88375号
申请人:河北省旅游创新发展中心
委托代理人:河北省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661275号“京畿福地 乐享河北”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虽然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但由地名和其他文字组合构成,整体已产生了有别于地名的其他含义。申请商标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张会
高亚晶
刘盈盈
2020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