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8
关于第34196105号“途雅”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88336号
申请人:广州世纪伟页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196105号“途雅”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
1、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761732号“途雅”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于2019年5月22日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我局决定予以撤销(详见2019年8月6日第1658期《注册商标撤销公告》),该决定已生效。
2、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5732119号“途雅”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于2019年11月11日我局作出的商评字(2019)第0000256353号《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决定予以无效宣告(详见2020年3月27日第1689期《注册商标宣告无效公告》),该决定已生效。
3、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3655450号“雅途”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于2019年3月1日被我局作出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决定予以驳回,该决定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已被撤销,引证商标二已被无效宣告,引证商标三已被驳回,故申请商标不存在先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王鹏
2020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