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_“真•封神之天尊地魔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8

     

    关于第38037941号“真•封神之天尊地魔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86685号

       

      申请人:上海诚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铭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38037941号“真•封神之天尊地魔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通知引证的第4528277号商标专用权期满未续展已失效,第5445159号、第3286396号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撤销,据此,前述引证商标不再构成申请商标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戴艳

    2020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