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6678686 - 商评字[2020]第0000085416号 - 申请人:珲春市延正贸易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08

     

    关于第36678686号“四岛极地罗参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85416号

       

      申请人:珲春市延正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理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678686号“四岛极地罗参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2212673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构成要素、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可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吴立辉
    刘洲东
    陈卓娅

    2020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