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8
关于第5297075号“ZSNOISPORT”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0212号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康恩泰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棐兰德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张胜
委托代理人: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5297075号“ZSNOISPORT”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17]第Y015487号决定,于2018年01月19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经我局无效宣告裁定予以宣告无效(见2019年10月6日第1666期《商标公告》)。
我局认为,鉴于复审商标已无效,本案已无审理之必要,故予以结案。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李泽然
2020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