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NOT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8

     

    关于第36989008号“COLORNOTE”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84330号

       

      申请人:高新区通安代格比贸易商行
      委托代理人:光华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989008号“COLORNOT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9175527号商标经我局核准已转让给申请人,双方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赵丽红

    2020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