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7622299 - 商评字[2020]第0000099662号 - 申请人:厦门宏尚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08

     

    关于第37622299号“宏尚达HONG SHANG DA

    HSD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99662号

       

      申请人:厦门宏尚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厦门加捷快发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622299号“宏尚达HONG SHANG DA HSD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7811936号“HSD”商标、第17649317号“HSD”商标、第24341634号“HSD及图”商标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王晓媛
    王超
    闫洁

    2020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