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8
关于第37349585号“睿径 RUIJING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5629号
申请人:深圳市弘恒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正博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349585号“睿径 RUIJING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0569065号“尚自电气及图”商标、第6291758号“SJJS及图”商标、第10827681号“雷封 BOLTPROOF及图”商标、第19630897号“AESIRTITAN及图”商标、第16190088号“ZHTXRQ及图”商标、第18018495号“BCTEQ及图”商标具有一定区别,整体尚可区分,共存于市场不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张爽
王燕
李艳燕
2020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