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Granity Studio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8

     

    关于第36332348号“Granity Studios”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98249号

       

      申请人:格朗迪工作室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332348号“Granity Studio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5135862号“GRAVITY及图”商标、第9774647号“GRAVITY MOBILE及图”商标整体可以形成区分,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侯广超
    王燕
    蔡婷

    2020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