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8
关于第36502446号“款姐MISS KUANG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96789号
申请人:四川御顺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知果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502446号“款姐MISS KUANG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创的商标,具有显著性和可识别性。申请商标经使用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申请商标作为一个整体,具有独特的内涵,不易产生不良影响。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申请人所获荣誉,申请商标的宣传使用材料等作为证据。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中“款姐”有“有钱的女性”之意,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金融贷款等服务上,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杨丰璟
张书建
刘洋
2020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