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注册商标_商标专用权_“双文 shuangwen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8

     

    关于第36524390号“双文 shuangwen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6582号

       

      申请人:保定白沟双文五金压铸厂
      委托代理人:北京首捷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524390号“双文 shuangwe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546603号“双扣 SHAUGN KOU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于2019年8月27日因注册商标专用期限届满未续展,已无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已丧失注册商标专用权,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已不存在权利冲突。申请商标由文字“双文”、与其呼叫对应的拼音“shuangwen”及图形构成,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7353336号图形商标、第14450351号图形商标、第15161992号图形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二、三、四)整体尚可区分,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三、四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车旭
    凃嘉雯
    赵爽

    2020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