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8
关于第29616452号“伟美德WELLMADE”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98382号
申请人:源美国际地板公司(原申请人:江苏源美竹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国内接收人:瞿东亮
国内接收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栋楼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29616452号“伟美德WELLMAD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鉴于第11606332号商标与申请商标为同一权利人,故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赵婷婷
2020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