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4926688 - 商评字[2020]第0000096599号 - 申请人:全勾教育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08

     

    关于第34926688号图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96599号

       

      申请人:全勾教育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合天华(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926688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一、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9358993号图形商标、第10484605号“莱伯验证Lab Validation”商标、第14641639号“xaei及图”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三)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二、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显著性进一步增强,进而可使相关公众将申请商标与各引证商标相区分。三、经查,已有与本案情况类似的商标获准注册。综上,申请商标应当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宣传图片等证据。
      经复审查明:引证商标一已无效;引证商标二、三均为有效在先注册商标。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已无效,故上述商标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权利障碍。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三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使用于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赵齐朝
    王训陶
    常兆莉

    2020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