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活旅行”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8

     

    关于第28865081号“乐活旅行”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97203号

       

      申请人:义乌市乐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义乌市蓝海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28865081号“乐活旅行”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截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821839号“乐活”商标已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被撤销(见第1685期《商标撤销公告》),其不再构成在先商标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刘婷

    2020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