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8
关于国际注册第1480231号“La Collina Dei
Ciliegi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98318号
申请人:LA COLLINA DEI CILIEGI S.R.L.
委托代理人:北京嘉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80231号“La Collina Dei Ciliegi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第33类商品上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查明:在我局审理期间,驳回决定书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137038号商标所有人的地址经我局核准已变更,变更后的地址与申请人一致,两商标现为同一主体所有,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3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胡钊铭
曲红阳
陈雪青
2020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