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9
关于第37998962号“灸起来”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2112号
申请人:杭州亿家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铭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998962号“灸起来”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用在指定商品上不会导致公众的误认,未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实际使用情况等作为本案证据资料。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灸起来”,其中“灸”为中医的一种治疗方法,用在指定使用的电子针灸仪等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功能等特点产生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情形。申请人向我局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具有可注册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暴红侠
马静
贾玉竹
2020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