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naptic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9

     

    关于国际注册第1348138号“Synaptics”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68651号

       

      申请人:SYNAPTICS INCROPORATED
      委托代理人:思朴知识产权代理(上海)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348138号“Synaptic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查明:部分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992690号“SYNAPTICS”商标、第1278653号“SYNAPTICS”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经核准,已将申请人地址变更为“美国,加利福尼亚州95131,圣何塞麦凯路1251号”,对应英文地址为“1251 MCKAY DRIVE, SAN JOSE, CALIFORNIA 95131, UNITED STATES”(见第1676期《商标公告》)。申请人与引证商标一、二所有人名义及地址一致,申请商标与两引证商标为同一主体所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9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肖琦
    谢乐军
    郭昱

    2020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