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9
关于第36292973号“JD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68991号
申请人: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292973号“JD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5395333号“金达海JDH及图”商标因连续三年未使用已被撤销,撤销公告于2020年4月20日刊登在第1692期《商标公告》上;第33321473号“JDH”商标经驳回复审程序决定予以驳回,该驳回决定已生效,故上述商标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7136743号“家得惠JDH及图”商标、第22563456号“JDTH IN LIBRIS LIBERTAS TRUTH J及图”商标、第22580087号“君达护航JDHH及图”商标、第12691153号“咕噜象guluxiang及图”商标整体存在一定区别,尚可区分,共存一般不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或误认,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梁宇
田益民
谢峥
2020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