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8598754 - 商评字[2020]第0000167716号 - 申请人:三体宇宙(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前申请人:上海游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09

     

    关于第38598754号“三体”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67716号

       

      申请人:三体宇宙(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前申请人:上海游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8598754号“三体”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认为,本案申请商标于2020年5月20日经核准转让至申请人三体宇宙(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申请人向我局提交承继声明,申请商标已核准转让于申请人,申请人承诺自愿参与后续评审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鉴于申请商标已转让至三体宇宙(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6461261号“三体”商标、第21894126号“三体及图”商标、第31672426号“三体”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三)所有人名义一致。加之,引证商标三已在驳回复审程序中被驳回,该驳回决定已生效,据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已不存在权利冲突。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8517967号“三体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销,该商标的撤销决定已生效。据此,该商标不能成为本案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赵爽
    李钊
    刘辰

    2020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