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商标局_“卡蒂丽KATERI”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9

     

    关于第37144614号“卡蒂丽KATERI”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8069号

       

      申请人:北京润丽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东狐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144614号“卡蒂丽KATERI”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申请商标所引证的第27432654号“KATeR”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23312340号“Katuri”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26341177号“KATURI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33712021号“katuri”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第18698745号“KAVERI”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未构成近似商标,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引证一至五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异,相关公众在施以一般注意力的情况下可进行有效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故申请商标可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任航
    马静
    谢娜

    2020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