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9
关于第37495630号“真感情就喝甜小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7477号
申请人:王昕
委托代理人:沈阳德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495630号“真感情就喝甜小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是一个有实际含义的中文词组,具有显著性,符合《商标法》关于商标的形式要求。申请商标是申请人已经被核准注册商标的延续使用。综上,请求核准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由普通字体的“真感情就喝甜小红”构成,使用在指定服务上易使消费者将其作为宣传用语而非商标加以识别,难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的情形。申请人其他商标的注册情况不能当然成为申请商标应予以初步审定的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刘蓉
李晶
王若凡
2020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