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山 yi shan”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9

     

    关于第36143561号“怡山 yi shan”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7421号

       

      申请人:温州卓顿服饰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亿拓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143561号“怡山 yi shan”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680544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期满未续展已失效。鉴于引证商标已丧失在先权利,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之间不存在商标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刘蓉

    2020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