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9
关于第21387935号“美邦艾威”商标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8693号
申请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温州兴业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盖曙朋
申请人于2019年05月28日对第21387935号“美邦艾威”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的第655876号“美邦MEIBANG”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4818204号“美邦”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957265号“美特斯.邦威MEITESIBANGWEI”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1545453号“美特斯邦威 METERS BONW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第1545480号“美特斯邦威”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二、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对申请人“美邦”、“美特斯邦威”驰名商标的抄袭、模仿;三、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了申请人“美邦”、“美特斯邦威”的企业名称权。四、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和商标注册秩序。综上,申请人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申请人简介;
2、申请人“美特斯邦威”系列商标注册证;
3、申请人及其商标的宣传使用证据;
4、申请人及其品牌产品所获荣誉;
5、在先案例。
被申请人在我局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一、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6年9月22日申请注册,指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袜等商品上,2018年11月21日经异议程序获准注册。
二、引证商标一至五申请注册日和获准注册日均早于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日和获准注册日期,分别指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鞋、腰带、袜等商品上,上述商标所有人为本案申请人,至本案审理之时,其均在专用权期限内。
三、引证商标四于2006年10月12日经商标局作出的商标驰字【2006】第106号认定在服装商品上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及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予以佐证。
鉴于争议商标获准注册的日期早于2019年11月1日,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本案实体问题应适用2013年《商标法》,本案相关程序问题应适用现行《商标法》。
申请人关于被申请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理由属于2013年《商标法》第七条所指情形,鉴于2013年《商标法》第七条是总则性条款,其立法精神已体现在2013年《商标法》的具体条款中,我局将依照2013年《商标法》的具体条款对本案进行审理。
根据当事人的理由及我局查明的事实,本案的焦点问题可归纳为:一、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五是否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违反了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二、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构成对申请人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商标“美邦”、“美特斯邦威”的抄袭、摹仿,违反了2013年《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三、争议商标是否损害了申请人在先的“美邦”、“美特斯邦威”商号权,违反了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针对焦点问题一,我局认为,争议商标完整包含了引证商标一中显著标识之一的“美邦”文字及引证商标二,与引证商标三至五“美特斯•邦威”文字相比较,在文字构成、呼叫、视觉效果等方面相近。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服装、袜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至五分别核定使用的服装、鞋、腰带、袜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同时,我局查明的事实表明,申请人的“邦威”、“美特斯•邦威”商标在第25类“服装”商品上已具有较高知名度,争议商标在上述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注册使用易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因此,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五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已违反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予无效宣告。
针对焦点问题二,我局认为,本案中,鉴于我局已依据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五权利冲突问题进行了审理,并考虑了申请人“美邦”、“美特斯邦威”商标的知名度,认为争议商标应予无效宣告,因此,我局没有必要再依据2013年《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进行审理。
针对焦点问题三,我局认为,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人的“美邦”、“美特斯邦威”商号在争议商标注册日之前在婚纱相同或类似商品所属行业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因此,我局对申请人该项主张不予支持。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现行《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张超
牛嘉
宋佳
2020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