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注册第1467722 - 商评字[2020]第0000081150号 - 申请人:凯里赛睿生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际注册第1467722 - 商评字[2020]第0000081150号 - 申请人:凯里赛睿生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09
关于国际注册第1467722号图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81150号
申请人:凯里赛睿生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合议组成员:赵玉红 2020年04月15日
委托代理人:中原信达知识产权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67722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申请商标经删减申请,其指定使用在第5类上的复审商品为人用药品。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经国际删减,其指定使用的商品已经符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所述的规范名称,故本案不再属于《商标法》第二十二条所指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5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李娇娜
曹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