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猩听译”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0

     

    关于第37393756号“猩听译”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5468号

       

      申请人:北京和风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汉唐信通(北京)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393756号“猩听译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33595585号“老板饿了及图”商标、第24603587号“校猿及图”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方面存在差异,使用在类似商品上不致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孟令邦
    康陆军
    薛寅君

    2020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