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弘”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0

     

    关于第36307480号“含弘”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6144号

       

      申请人:西南大学
      委托代理人:重庆西南知识产权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307480号“含弘”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截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6255363号“含弘教育”商标、第23174066号“含弘数学”商标、第14780830号“含弘大语文”商标经无效宣告裁定予以无效宣告,其均不再构成在先商标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刘婷

    2020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