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0
关于第35312053号“拜托了冰箱”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3002号
申请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金信启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312053号“拜托了冰箱”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拜托了冰箱”是申请人一档明星美食脱口秀节目,作为商标使用,具有一定的显著性。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经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能够为相关公众所识别。已有类似情形商标获准注册。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拜托了冰箱”节目媒体报道及观众评价、申请商标使用情况、类似情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作为证据。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拜托了冰箱”经过使用已具有一定的显著性,能够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不属于《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杨丰璟
张书建
刘洋
2020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