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天伯伦”商标评审案件驳回通知书

时间:2020-08-10

     

    关于第29893440号“马丁天伯伦”商标

    评审案件驳回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1640号

       

      申请人:添柏岚许可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铸成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郭良煌

      申请人于2019年05月14日对第29893440号“马丁天伯伦”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争议商标尚未核准注册。
      我局认为,申请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应予驳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款和《商标评审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予以驳回。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李硙
    刘盈盈
    高亚晶

    2020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