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GHTY AP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0

     

    关于国际注册第1357736号“MIGHTY APE”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4979号

       

      申请人:MIGHTY APE LIMITED
      委托代理人: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357736号“MIGHTY AP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查明:申请商标经过国际删减程序,其现复审的服务为“为了他人的利益将各种商品集中在一起,使得顾客能够方便地看到和购买这些商品;替他人采购(替其他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
      经复审认为,经过国际删减后,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服务,未违反《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5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王珊
    李迎生
    徐金艳

    2020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