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宝”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时间:2020-08-10

     

    关于第17938155号“桃宝”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1475号

       

      申请人:延安南泥湾开发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咕咕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杭州市江干区丁桥皋亭山景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申请人于2019年04月26日对第17938155号“桃宝”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于2019年4月22日被我局的商评字2019第79080号无效宣告请求决定书决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时至本案审理之时,我局的裁定已生效,争议商标已无效。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柴玲

    2020年04月13日